根據我的審計實踐,我注意到企業家常常不清楚財務術語。有時某些術語會被其他術語取代。這種概念的替換可能會造成企業家計算財務指標時的混亂。
我們的文章將具體討論兩個指標,都是財務指標。這些是收入和收入。讓我們開始回顧並找出它們之間的差異。
收入觀
在經濟和金融文獻中,收入被定義為組織由於收到資產(可以是現金、其他財產、財產品質的改善)或償還負債而獲得或增加的經濟利益。導致該組織的資本增加。這是收入的經典定義。
任何商業組織都努力增加資本。換句話說,任何組織的意義都是為了盈利,從而導致資本增加,屬於該組織的所有者。
收入範例
收入是一個相當廣泛的概念。讓我們看看收入意味著什麼。收入將是:
- 收據,或者說,來自客戶的收入的反映;
- 這可能是任何其他收入的收入,例如,在時效到期後沖銷應付帳款的收入。
以下是一些相當經典的收入範例。然而,金融文獻也將此類操作視為將固定資產重估為收入。在這裡我可以說,很多創業家並沒有將固定資產重估操作與收入連結起來。然而,這是錯誤的做法。由於固定資產重估,我們的資產和固定資產增加,進而導致資本和額外資本的增加。
從財務角度來看,固定資產的重估也是收入。這種方法在國際金融領域尤其重要。
接下來,我建議考慮一個更清晰、更狹義的概念——收入。
現金收入的概念
現金流入是組織日常活動所收到的收入。 從定義中可以清楚看出,與收入相關的收入是較狹義的概念。 事實證明,收入是與組織主要活動相關的收入。
一個組織或企業家從第一個也是最關鍵的指標開始計算當期的利潤或虧損——這就是收入指標。
核算時,從「收入」指標中減去以下各項:
- 成本;
- 其他費用;
- 稅費。
其他收入和支出也被考慮。並相應地顯示當前期間的財務結果指標。這是當期的利潤或損失。
何時可以將收據歸類為收入
基本上,我們弄清楚了收入是什麼。現在我想指出一個重要的問題,即「收入」概念與權責發生製之間的關聯。
對企業家來說,了解收入是按權責發生製核算的非常重要。這意味著我們報告交易發生期間的交易。讓我們仔細看看:
一些企業家在從買家收到用於即將發貨、工作或服務的資金存入他們的銀行帳戶時,認為這已經是收入。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因即將交付、服務或工作而收到的資金只不過是對尚未實際轉移的貨物、工作或服務的預付款。在這種情況下,不存在收入確認的問題。
因此,為了正確確定收據類型,企業家需要區分從買方收到的錢和收入等概念,以便在形成財務結果時能夠識別和反映。
因此,並非所有因組織日常活動而收到的現金流入都可以歸類為收入。